各相关单位:
为培育高级别科研项目,提升我校人文社科研究水平,根据《淮阴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淮工科〔2021〕36号),2025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需为当年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立项的项目(如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后立项,则自动取消当年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2.申报选题原则上与学校学科建设方向密切相关,优先资助依托校级科研机构(或科研团队)申报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研的省级以上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近五年以来累计两次获批以及在研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4.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两年
三、申请与立项
1.项目负责人填写《淮阴工学院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2025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报所在学院审核汇总。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下午四点前将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学院需排序、盖章)一式一份报送社科处(北京路校区尚学楼1108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onglulu@hyit.edu.cn。
2.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资助。
四、项目结项
1.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下列四种成果情况之一即准予结项:
(1)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本人作为第一主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且必须有经费资助;
(2)我校为第一单位发表CSSCI(源刊)论文1篇;
(3)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二等奖及以上社科成果奖,且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
(4)项目负责人研究成果获市级主要领导以上批示。
2.资助项目执行期满后的1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填写淮阴工学院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表,社会科学处对照验收标准,对承担项目的级别、发表的论文成果进行认定,达到验收标准的可批准结项。
3.资助项目在执行期满后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需向社会科学处提出延期申请,项目可以申请延期1年。
联系人:宋露露,联系电话:83559508
附件
1.《淮阴工学院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5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淮阴工学院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