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
(二)评选条件
各类别申报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3、4。
二、申报限额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全校限报10项,材料报送到社会科学处;
三、有关要求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
(二)材料要求。具体要求见相关附件。请各位老师于4月24号之前将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报送至学校相关处室。
学校将邀请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科分布、申报人员的研究基础综合评价。学校将择优公示且无异议后推荐到江苏省教育厅。获推荐资格的项目可以进一步搜集国内外反响材料,如社会、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收录、摘录、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等作为申报奖励的佐证材料。
四、各部门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社会科学处: 枚乘路校区逸夫楼1204室
联系人: 王颖丽电话:83559183
附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实施细则及申报相关表格
社会科学处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