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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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2日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10号,见附件1)精神,学校拟组织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本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

(一)评选范围

规定年度内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其中,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在首次评审时,对参评成果完成年度不作要求(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不得申报;已获得厅局级(不含省辖市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教材和教辅材料以及文学艺术类作品不能申报参评)。

(二)评选条件

各类别申报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3、4。

二、申报限额

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全校限报5项,材料报送到科技产业处;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全校限报10项,材料报送到社会科学处;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全校限报2项材料报送到高教所。

三、有关要求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

(二)材料要求。具体要求见相关附件。

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请于4月25号之前将材料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请于4月30日前将材料分别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和高教研究所。

学校将邀请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科分布、申报人员的研究基础综合评价。学校将择优公示且无异议后推荐到江苏省教育厅。获推荐资格的项目可以进一步搜集国内外反响材料,如社会、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收录、摘录、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等作为申报奖励的佐证材料。

四、各部门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科技产业处:枚乘路校区行政楼219室

联系人:王成伟电话:83560091

社会科学处: 北京路校区行政楼310室

联系人: 王颖丽电话:83559183

高教研究所: 北京路校区行政楼311室

联系人: 贺兰电话:83591037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推荐书及汇总表文件

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实施细则及申报相关表格

附件4: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表格和材料要求

科技产业处、社会科学处、高教研究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