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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我校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2018年11月12日  点击:[]

各相关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为严肃项目管理纪律,省哲社规划办近期将对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4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别的在研项目。

2.关于延期申请。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向社会科学处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由社会科学处报省哲社规划办审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3. 关于成果形式。请各相关项目主持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与省哲社规划办《关于清理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提交相应成果。

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对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列入清理范围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快进度,于2018年12月10日前按程序向社会科学处提交结项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仇桂且;联系电话:83559508。

社会科学处

2018年11月12日